近日,我们学习了一起典型的“专业电工电弧灼伤案例”:某供电局某供电所配电运维人员在带电更换电能表箱内的低压断路器时被电弧灼伤,造成1人轻微伤。
或许大家都会感到很诧异:只是简单的故障低压断路器更换作业,专业电工为什么会被电弧灼伤?
究竟发生了什么?
现场的一幕让人害怕:“作业人员头面部、双上肢烫伤总面积约3.5%,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司法通〔2013〕146号),属于轻微伤。”
据悉(事故原因)“用电客户报障(反映其电能表箱内的低压断路器经常跳闸造成停电)后,作业人员在未对带电低压断路器进行停电(考虑停电处理可能造成多家用户停电),也未将拆出的带电导线进行绝缘包裹的情况下,使用螺丝刀直接接触导线裸露部分调整间距时,同时误碰A、B相导线,引起低压相间短路,产生的电弧造成作业人员灼伤。”
因此定性为“现场作业监管不到位,作业方法和工器具使用错误,导致负有责任的电力人身事件。”
从事件来看,事件的发生似乎是必然:用电客户报障→→采用不停电作业方式→→使用螺丝刀调整导线间距时,螺丝刀头的裸露金属部位误碰未绝缘包裹的A、B相带电导线接头→→低压相间短路→→电弧造成作业人员脸部及双手灼伤。
不幸中的万幸是:作业人员能戴上低压绝缘手套、站在塑胶凳上进行更换作业,误碰后发生事件只是轻微伤事件。而暴露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场可能也是存在,只是我们没有引起重视而已:监护人没有带电更换三相低压断路器的实操经验、调整导线间距不应使用螺丝刀,在带电时也不应直接接触带电部分进行调整。”
针对该起事故,作为电气维护人员的我们,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