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规定,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底边距地面)不应小于1.5m,照明配电板不下于1.8m,如何执行? 解析:“配电板”一般指电气元件明露而无外壳保护的小型箱体,所以要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6.2.8条关于“照明配电板不小于1.8m”之规定。至于照明配电箱,都有外壳防护,其安装高度应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不宜一概而论。 此外,当设计人未在设计图纸中交代上述箱体安装高度时,应提醒、督促工程施工者如实按照上述第6.2.8条执行。
地下室照明箱明装底边距地1.5米,1层在走道安装的照明及配电箱底边距地1.7米,控制箱的安装高度为中心距地1.5米,挂墙明装的配电箱中心距地1.3米(箱体高度大天0.8米)或1.5米(箱体高度小于0.8米),剪力墙内暗装配电箱要先用比配电箱稍大木盒预留洞口,安装配电箱体时必须拆除木盒。电气配管时,应将配电箱的电源,负载管由左至右顺序排列整齐,安装配电箱箱体时,应按需要打掉箱体敲落孔的压片,当箱体敲落孔数量不足或孔径与配管管径不相吻合时,可使用开孔机开孔,明装配电箱采用金属膨胀螺栓的方法进行安装。配电箱安装应横平竖直,在箱体放置后要用尺板找好箱体垂直度,使符合规定,箱体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是:当箱体高度为500mm以下时,不应大于1.5mm,当箱体高度为500mm以上时,不应大于3mm,配管入箱应顺直,露出长度小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