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设保护装置一般均需考虑下列因素:(1)当被保护元件发生短路或足以破坏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于掉闸;在发生不正常运行时,保护装置应动作与信号。(2)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以提高煤矿供电与生产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保护装置应以足够小的动作时限去切除故障,保证系统剩余部分仍能可靠运行。(4)动作于掉闸的保护装置一般应保证选择性,在必须加快动作时,应考虑自动重合闸来补救保护的无选择性动作。(5)选择保户方式时,不应考虑可能性很小的运行方式和故障类型。为提高其工作可靠性应力求使用最少数量的继电器和触电,并使其接线最简单可靠(6)保护装置的电压回路断线时如能造成误动作,则应装设这种误动作的闭锁装置并发出信号;若不致发生误动作,则容许装设只动作与信号的装置。(7)表示保护装置动作的必要回路内应装设信号继电器,在运行人员易于分析的统计保护动作的条件下,应力求装设最少数量的设备。(8)保护装置出作为被保护元件的主保护外,如有可能还应座位相邻元件的后备保护。(9)当保护装置因动作原理而不能起相邻元件后备保护作用时,应在所有或部分断路器上装设单独的后备保护。(10)为了起到相邻元件后备保护作用而是保护装置复杂化,在技术上不能完全达到后备作用时,允许缩短后备作用的范围。(11)在实际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方式或故障类型下,保护装置应对计算点有足够的灵敏度。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为:对反应电气量上升的保护装置 对反应电气量下降的保护装置 各种灵敏系数的概略值如下:A.过电流或负序过滤式保护约为1.3~1.5。B.电流方向保护(带或不带低电压闭锁)的启动元件约为1.3~1.5,对以接在全电流或全电压上的方向元件没有规定。C. 阶梯式电流、电压保护(带不带方向元件)在被保护末端短路约为1.3~1.5。D. 线路、电力变压器或发动机的纵联差动保护装置约为2。E. 平衡和横联差动装置的启动元件,在故障线路两侧断路器均为断开前,两侧保护装置在相同灵敏点上约为2;当线路一侧断开,相继动作侧约为1.5,接在全电流和全电压上的方向元件没有规定、F. 后备保护的最小灵敏系数约为1.2。G. 作为线路辅助保护的无时限电流速断的最小保护范围,在正常运行方式下一般不小于被保护线路的15%~20%;或按保护安装处短路计算,灵敏系数应大于1.2。H.装在发电机、变压器和电动机上的无时限电流速断,当保护装置安装处发生短路时约为2。(12)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应该互相配合,从故障点相电源侧方向逐步降低保护装置的灵敏度。(13)保护装置所用的电流互感器,对最大负载和最大正定的故障电流,其误差应小于10%。
正文
继电保护装置的装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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